第(2/3)页 但很快,雪柔便解释了他的疑惑。 “我会说服所有的干部,把票都留给你,你会成为独角马新的队长。” 队。。队长。。。 刘启强惊讶道。 “但是,我知道你根本没有能力和声望去胜任这个位置。” “这么看不起我吗?叶思仁能做到的事,我一样可以做到,而且,比他做得更好!”刘启强皱高低眉,他没想到自己在雪柔眼中,这么不济。 “当然,如果你真胜任了,那我无话可说。”雪柔笑道。 “好,如果我当了队长,我更不可能轻易把位置交出来。” 雪柔笑道“我相信你,当你认清了形势和局面,你会做出最好的抉择。无论是退位,还是。。” 刘启强冷啧了声,很多时候,他觉得乐队里根本没有人愿意去了解他,无视他;但事实上,他偏偏被林雪柔看得彻底,通透。 “林雪柔,有时候,你真让人感到很恶心。” “是吗?我还以为,我像猪猪那样可爱呢?” “幼稚!”刘启强啧道。 可是,下一秒,刘启强却笑不出口了。 但见林雪柔的手上,晃动着小猪麦兜的贴纸。 那是一份独属于他的回忆。 “我从第一天,招募你进来的时候,就知道,你跟标爸爸,肯定有甚么连系。” 记起那五年前的盛夏,刘启强刚从男童院再一次被释放出来的时候。 刘启强总是喜欢一个人在那个混混经常聚会的公园流连。那时候,他还是壮胖瘦混混一伙,黑色会的其中一员。偶尔,在公园里会传来非常悦耳的单簧管的声音。 大家都好奇,到底是谁在公园里玩音乐,特别是银乐队的成员。但基于那里是混混的基地,没有人敢靠近。 但是林雪柔例外。 以她那绝对的实力,进出公园,根本不成问题。混混们看见她,还得给她嗑个头。 终于,有一天,她碰上了。 她全神贯注在刘启强那精湛明快,又分明的指法上,然后她突然察觉到一点,他的无名指显然地比其他手指举得特别高。 那是一种先天无名指无力的单簧管手,特别想出来的一种最简单的应对方法。透过故意把手指提高,来强迫手指用力。 她为什么知道,因为林雪柔小时候,也学过单簧管。 对,刘启强的启蒙师傅,卧底警察,黑色会和兴和丧字号的堂主杨锦标,正是林雪柔的第一位爸爸。 她的妈妈林雪晴,为了带她来香港,所以找了杨锦标假结婚。而就在那时候,林雪柔在杨锦标身上,学到了一些单簧管的皮毛。 那时候,刘启强拒绝了她。 虽然偶尔,他会跟其他犯过事的学生一样,被强征入队服“兵役”,但他一直不愿意展示出他惊人的音乐才能,只是作为普通的队友苟且的活着,一直没有什么作为。 刘启强在学校里一直没有朋友,也不会交朋友。 第一,他从不主动他。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