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版第二十卷 宛若天堂 The 2nd End 理想的尽头(下)-《星之海洋》


    第(2/3)页

    “其实我很感谢你,江海,你不同,你这个人是没有私心的。”虹翔忽然笑了笑:“你都是为了我好,表达出来时可能罗嗦了点,让人老觉得象已故的张宁婆婆。但现在看来,如果张宁不死的话,奥维马斯不见得会走到这一步罢,所以我一直认为你对我是很重要的。不过这件事我意已决,如同黄而走时对我们所说的那样,就算是最后一回任性,就让我任性一回罢!好歹不是三岁小儿,这种任性还是有些理由可言的。”

    “明白,那我们就不再多说什么了。”司徒江海点了点头:“元帅,请保重。”

    我已筋疲力尽。

    向虹翔出通知的同时,刘诚和虹至枫二人合力向我的身体施加了破魂索法术,苏菲已不可能自由逃离我的身体,他此时的要目标显然是我,欺骗了他,利用了他的我。搜索并杀死我,也是他现在唯一能做的事

    他与他的哥哥回龙君真的很不相同,如果是他那个装作风度翩翩其实很无耻的哥哥,一定能先选择最明智的应对之策,然而这个猛将兄显然是很有脾气的,那是一种充满了傲气绝对自负。

    我当真是自内心地喜欢这样的人。

    躲进sitee板以下后,我才现要维持这样一个“远世孤寂的理想乡”有多么的难,尤其在前来踢馆的人与自己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的情况下。在最大化延缓虚拟空间中时间流动的“时间障蔽”法术和利用苏菲自身力量对其进行杀伤的“无限刃阵”法术先后被破后,我唯一可仗持的也就只是自己自小性格孤僻古怪,拥有化身人格千万之利了。尽管一个又一个的人格在所谓安全的理想乡中被突然破壁而入的苏菲挥刀砍杀,但他终究还是不能及时捕捉到我的本源所在,反而在我体内的纯精神流作战中急剧地消耗了能量和宝贵的时间。也不知被消灭了多少次后,我在逐渐衰弱中欣慰地感觉到,他即使消灭我,所剩的能量亦不足以粉碎破魂索的束缚。只要虹翔认真履行我交办的事,他是一定会死在这里了。

    “就拿我的身体作你的最后墓地罢。”

    我这样对苏菲说。

    这样说了之后,苏菲竟然逐渐从暴怒中冷静了下来。接着又砍杀了几十个我的化身之后,他不得不承认:“你这人的心眼真多。”

    我回答道:“所谓一物降一物,野物降怪物,大约如此罢。”

    “你还有多少个?”

    “秘密,这是秘密。”

    “何必如此?”苏菲忽然冷笑了起来:“你究竟能有多大的能量。我难道还不清楚?你此时已经在燃烧自己的身体了,顺带着一并减弱我的力量?这样想可太可笑了,你终究会烧干的,可我仍会有相当强的力量。”

    我微微一笑,说:“不指望能赢得你们这种数百年下来仍老而不死的人瑞,只求能多拖得一阵也行了。”

    苏菲冷哼一声:“就算你有百万分之一的机会笑到最后,又能怎样?你曾经可以有全宇宙最大的权力和最强的力量,你放弃了,最终会连原来那么渺小的一点点都全部失去!”

    我平静地说:“失去就失去好了,我还有什么可失去的?”

    “你没有可失去的了?冲动了啊,年轻人,你过于冲动了。”苏菲伸手一挥,在我与他面前忽然出现了一幅立体尼布楚地图,忽然海面激烈地摇动起来,产生了一圈白线,向四周扩散而去……

    我闭上了眼,说:“海啸,我亲眼见过,又怎样?”

    苏菲阴测测地笑道:“有一个女人在海中,在岛上!那个岛抵挡不住这样大的海啸,而这个海啸是因你而起的。”

    “你知道了很多,但终究还是不能明白我的心意。”我摇头说:“三十年风云岁月,尘归尘,土归土,该去的终究是要去的。虽然不能同生共死,最后也不能合骨同穴,但只要有过真爱的过程就无怨无悔了,我们一同活过、走过,爱过,此生已无遗憾,用她的安全来威胁我,你未必把我看得太轻了。”

    “倔强的人,是内心的创伤让你如此强硬?”苏菲忽然奸笑了起来:“那个比你大的女人,是否时不时午夜梦回还感到后悔?是否想重新得到她?”

    我忍不住讥刺道:“刚才立马横刀的风采到哪里去了?怎么现在变得跟你哥哥一样八婆?”

    “凡人,你要明白自己的处境,不要以为我的口气变化了便是自己占了上风!我只是忽然对你这人感兴趣了。”苏菲冷笑了两声:“你难道就从来没想过不生那样的事?不是指虚拟世界中,那样做太简单了,你自己也会做。我说的是现实,现实!乌克萨的能量你难以想象,我可以实现你的愿望,把你带到一个没有这些苦痛的过去!”

    我忽然间哑口无言,只能无言以对。苏菲见我有反应,微微一笑说:“那是时空转移的法术,足以把你转移到我尚未催动费里亚人对地球进攻的那个时候!你可以找回在漫长岁月中失去的一切,而且都是真实的!那里的时空与这里毫不交叉,没有费里亚的入侵,我的完全苏醒也将是很久之后的事——你完全可以与自己的最爱共度一生,甚至两个,三个也没有问题!”

    “怎么突然对我这么好了?”我勉强挤出些笑容来:“要我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