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第一卷食尸典仪-《明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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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便是血杯仪式——吸血鬼,狼人等黑暗生物的源头。
它们的力量源于圣教会所说的原罪,而食用他人的血肉,便是掠夺他人的原罪,放大傲慢、嫉妒、暴怒、懒惰、贪婪、暴食和色欲,觉醒原罪之血!
这条路,可以说是逆练血杯了。
“正统的血杯仪式是祈求救世主的血,我们饮用他的血,吃下他的肉,因而得以洗刷我们的原罪。”
昆恩明白钱晨说的是什么,那是圣教会的传统仪式,在牧师布道完成后,会分给大家葡萄酒和未发酵的饼,象征着救世主的血肉,大家分而食之。
这样看来,这也是一种圣杯仪式。
当然他没有想过,吃下别人的血肉,按照血杯教义那不是在分担别人的原罪吗?
如果救世主也是一个凡人,那么整个仪式,就是食罪仪式,由圣教会的教徒食用救世主的血肉,承担救世主的原罪,但没有圣教会的信徒会往那个方向想。
因为按照教义,救世主是灯父之子,诞生于无罪之人体内。
他有没有原罪,还有争议。
正统圣教会认为救世主并无原罪,所以能救赎所有人。
但一部分新教认为,救世主也有原罪,所以会死在古太阳帝国的手中。直到他复活之后,才原罪尽消。
所以,属于灵的救世主没有主没有原罪算是一个公认的神学结论。
可在钱晨眼中,救世主可不是他的儿子,血杯更是造化鼎搞出来的东西,所以,原罪肯定是造化鼎用什么狠狠的坑了救世主一把,这其中的秘密,应该就藏在血杯仪式之中。
昆恩像是手中拿着烙铁一样,将书放回了钱晨手中。
“我有些混乱了,这东西你先拿着,等我想清楚了再给我!”说着昆恩就要逃回学校。
钱晨在他背后平静道:“这就是超凡之路,西大陆的体系的根基,你逃避不了的!”
回到寄宿家庭,和黛博拉太太打了一个招呼,钱晨就随便拿了点面包回到了阁楼,将《血杯之书·食尸典仪》摊开,最前面的果然是血杯的教义。
杯是生育与飨宴的司辰。
血杯之书的开头直言不讳的说:杯、镜和灯是所有司辰中最伟大的三位,灯的光降落下来,诞生了一切存在的灵,镜分割了灵界和真界,是一切物质和真实虚假的依托。
而杯……三尊之中最伟大的那个,是生命之母,血肉之源,感官主宰。
钱晨撇了撇嘴,翻过那些对造化鼎的无知赞颂。
世间一共有十二位司辰,其中六位高居在灵界,六位沉沦于真界。所谓灵界,便是一切灵性的源头,我们的思想、梦境、一切非物质的东西存在的世界。
而真界,则更为可怕,它是非灵的,是恐怖的,是深渊,是真实!
它吞噬着一切,位于我们的脚下,因为真实故而虚无,无所依托,如黑暗吞噬一切。
灵界和真界犹如两个杯子,一上一下,由杯口重合在一起。
血杯之术上画了两个三足如东方酒器——爵,但是杯身圆口,如椭圆半球一般的杯子,一个三足发光,照耀杯身,一个三足深入黑暗深渊之中,通体纯黑。
两个光暗的杯子重合在一起,中间是一面薄薄的镜子。
然后光明的杯子三足上,画了灯、镜和杯的符号。
下面是莲花、衔尾蛇和一棵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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